第(2/3)页 “魔杖的制作材料和手艺绝不止这个价钱。” “要是这样的话,奥利凡德先生不会亏本吗?”哈利问。 “当然不会,因为这些材料大部分都来自霍格沃茨提供…… 基本每一位到了年纪,即将入学霍格沃茨的小巫师们都会来这里获得属于自己的魔杖,且一般都伴随终生。” 路明非想起当年自己训练时不小心干掉的那些火龙,一时间就连语气都变得有些唏嘘起来。 也不知道那些龙心弦都被用在了谁的魔杖上,还有那些龙皮手套和龙血…… 火龙是真值钱啊,全身上下到处都是宝。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也能够变成龙,触目伤情的话,估摸着路明非就想要去成为火龙猎人了。 他们第二个抵达的是丽痕书店。 “我们还需要买书吗?”哈利问。 “不,我为伱提供的【学霸课本复印件】可比这些空白的课本好得多……你绝对不会失望的。至于其他的课外书,你基本可以在霍格沃兹的图书馆找到。” 路明非摇头,“不过我们还是可以进书店看一下,万一有什么新的好书呢?” 他带着哈利走进书店,鉴于之前在破釜酒吧引起的轰动,路明非早已为哈利重新调整了一下发型,用刘海遮挡住那道标志性闪电疤痕。 没有闪电疤痕之后就没人能认得出哈利了,这说明哈利的商业价值根本还未被开发……对于路明非而言,这无疑是一個好消息。 不过开发商业价值这一块,说来容易,实际执行起来还是很难的,因为哈利只是一个十一岁的男孩。 路明非必须考虑,在开发价值的同时,还要避免影响哈利正常成长,毕竟公众人物承受的压力可不是一般大。 如果无法兼顾,就算哈利自己愿意,路明非心里也过意不去。 如此想着的路明非很快注意到丽痕书店里的顾客中一张熟悉的面孔,那是一个淡金色头发,拥有冰冷灰色双眼和苍白尖脸的男子,持有手杖。 卢修斯·马尔福,路明非认得这个人,因为他是霍格沃茨的校董事之一,也算是金主。 只是路明非和这个金主的关系并不好。 倒不是路明非吃了饭砸碗,而是卢修斯·马尔福一直站在明确反对邓布利多教授的立场上。 谁和邓布利多教授为敌,那自然就是路明非的敌人。 更不用说卢修斯·马尔福曾经是伏地魔手下的食死徒之一,甚至还是主力。 只是伏地魔销声匿迹之后,他利用自身纯血家族的身份和金钱的影响力,以“受到夺魂咒控制”将自己洗白,成为英国巫师界上流社会的一员,并仍然混得风生水起。 卢修斯的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孩。头发、眼睛的颜色乃至脸型都和他一模一样。 “呀,这不是刚刚上了麻瓜报纸和预言家日报的,大名鼎鼎的路明非先生吗?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