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五四章 酒醉(一更 求月票)-《六零时光俏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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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志勇结婚以后不会把母亲接过来常住;

    两个人的工资都交给沈蓉保管;

    举行一场隆重的婚礼;

    生了小孩以后留在沛州,不会送回老家;

    家里的大事最终决定权在沈蓉手上;

    等等,等等!

    几乎丁月宜提出的所有要求李志勇都答应了下来,有一些她留了余地让他讨价还价的,他也没有任何犹豫地点头答应了。

    这就是找一个无根无基的农村女婿的好处!必须依靠岳家,在家里就没有了底气!

    丁月宜心满意足。

    李志勇最后只提出了两个条件,第一个是先订婚,定完婚再商量其他细节,“我和小蓉的事闹得这么大,得先给大家一个交代,我怕小蓉会因为这个受委屈。”

    丁月宜更是满意。

    确实是这样,订了婚他们就是未婚夫妻,就能把那些闲话堵上了!

    第二个就更简单了,“我娘把我养大不容易,我想请她来帮着张罗一下婚礼,也让她看看我结婚了。”

    这个当然更是没有什么好说的,丁月宜大方答应。

    事不宜迟,婚礼要隆重,订婚仪式就不用那么讲究了!

    丁月宜顾不上自己还没出月子的身体,赶紧开始张罗着给沈蓉订婚的事去了。

    李志勇也被批准可以去病房探望沈蓉。

    沈蓉被丁月宜劝得回心转意,跟李志勇委屈地大哭一顿之后也开始能对他笑笑了。

    事情好像都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,沈市长却一脸的无动于衷,他只问沈蓉,“你想好了?确定要嫁给他?以后可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。而且以我的眼光来看,李志勇的人品并不过关,跟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,你确定想好了?”

    沈蓉的眼泪又流出来了,“爸,我不想离开您和我妈!”

    她也知道李志勇不是好人,可是他有求于她,有求于沈家,只要沈市长在,他就是一匹狼,也得夹起尾巴来低着头装狗!

    沈市长没有说什么,只是以后再不过问沈蓉和李志勇结婚的事。

    沈蓉的订婚仪式在三天后就办了,地点就选在市政府和军分区共用的小食堂的小厅里,请了市委的几位领导、军分区的领导、报社的主要领导过来观礼,还有沈蓉和李志勇的朋友和同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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