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便立刻将话题又扯了回来。 “死者父子,在打杀王亚知孙子之时,王亚知如果当场反抗杀死了死者,叫正当防卫。但是,他当时并没有。死者父子已经离开。” “离开了事发当场,也脱离了王亚知的视线范围。知道这叫什么吗?这表示:那场事故已经完结。” “王亚知在事故完结后,再捅死死者,就是故意杀人,而非正当防卫。他已经没了防卫的理由,本官这么说,你能听明白吗?” 这是很多类似案子中,死者家属都会用的理由。国律中,也确实是有着这样的规定,只是界定起来,会因人而异导致界线模糊。 就是在一根准绳的两边,能够得到相应的跳动。 跑左也对,跳右也说的过去。 叶风要保王亚知,本想私下放人。正好有辛永光跳出来,那么,他就想借辛永光的勇气、借这起案子,让更多的人明白一些道理。 当然了,能像他这般处理的官员……恐怕仍会是极少的。因为都不想惹事,不想担上纵容之嫌。 叶风就想借助此案,打个样儿出来。 很多案子的判罚,“判官”都会习惯性地沿用旧案案例。 其实,这也是叶风的一块心病。 前世之时,他遇到过一个案子。 有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小姑娘,在涉世未深、情窦初开之际,遇到了花心贵公子哥儿。 在对方轰轰烈烈、礼物加重金的追求方式下,还愣是扛住了整整一年半,才因家人被其所救,点头答应了与之交往。 却不料,只是成了一只金丝雀。 事后三年,姑娘才知道自己不过就是对方猎艳经历中的一朵野花而已。 采摘了,便不稀罕了,扔到了一边。 姑娘收拾好自己破碎的心情,提上行李,就要离开对方。 第(3/3)页